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11月28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2件。按照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
1.受理编号D53250020191128004:蒙自市明月石溪小区商铺致青春、M3酒吧噪声扰民。
2.受理编号D53250020191128005:蒙自市朝阳路金鹏世纪购物广场对面《他说》酒吧噪声扰民。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9年11月28日—12月1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