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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打击非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发布:李兰   发布时间:2020-9-10 09:05   阅读:215

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乡镇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收购、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整治行动。

一大早,执法人员兵分两路,通过公开执法和隐蔽侦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雨过铺街道办农贸市场、期路白苗族乡马蝗冲村委会集贸市场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在售鸟交易现场记者看到,临时的地段偏僻,两位商家在贩卖鸟食、笼子等,部分村民正在进行交易。执法人员进行劝导后,对不听劝阻执意要将野生鸟类带走的村民进行了处罚。

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鸟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同时,向过往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提高广大群众爱鸟护鸟意识,对违法猎捕、贩卖、经营、食用野生动物(鸟类)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工作人员王晓明说:“检查的主要目的就是落实全国人大关于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进行工作的落实,对听从劝阻的人员我们进行普法教育,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对不听劝阻的人员带到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处理。”

当天下午,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涉案没收的42只野生鸟类带到冷泉镇适宜生存的林区内进行放生,让其回归自然,并将收缴的排笼及鸟笼全部当场销毁。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民警10人,执法人员19人,车辆8辆,查获野生鸟类(画眉鸟、棕头鸭雀)共计42只,捕鸟网37张,连扣72串,初立林业行政案件6起。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加强对野生鸟类及野生动物的保护,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并积极倡导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生态,保护鸟类,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蒙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刘一睿说:“蒙自市公安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自2019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前后已开展了10次专项行动,经过前期的摸排分析,我们将花鸟市场作为工作重点。蒙自市公安局呼吁广大市民珍惜保护我们的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记者 彭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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