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19〕341号)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0〕446号)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库、泊位), 2 小时内(含 2 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鼓励其他停车设施(场、库、泊位)结合实际,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给予优惠”。
根据以上规定,对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每日累计停车未超2小时免费停放,超出2小时(含2小时)的,蒙自市华通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将收取相应的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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