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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蒙自网 | 发布时间:2018-11-5 00:00

蒙自市委、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州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州文明办、共青团红河州委、州妇联、州民政局研究同意,现将《红河州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工作方案》及《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分解》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红河州文明办
共青团红河州委
红河州妇联
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统筹指挥,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办发〔2018〕19号)要求,现将志愿服务组工作方案拟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负责组织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开展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制度化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超额完成志愿者注册招募测评指标;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专业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扩大宣传动员力度,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影响力、知晓度、认同度。集全民之智,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做到有工作措施、有完成时限、有督导检查、有整改结果,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媛  团州委书记
副组长: 杨卫佳  州妇联副主席
张瑞华  中共蒙自市委常委、蒙自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  何  健  州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单良鸿  州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杨春锡  州总工会副主席
  周正凯  州文明办副主任
  张  彪  州民政局副局长
  龚  敬  州卫生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部长
  龚  震  州农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爱林  蒙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花祖德  蒙自市文明办主任
  许丽雯  蒙自市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普胜彪  蒙自市外宣办主任
  刘仕友  蒙自市公安局副局长
  万建起  蒙自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天琰  蒙自市统计局副局长
  曹鸿昌  蒙自市司法局副局长
  潘  娟  蒙自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晓霞  蒙自市交运局副局长
  赵恩振  蒙自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杨水清  蒙自市卫计局副局长
  陈  飞  蒙自市旅发委副主任
 杨永绍 蒙自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跃飞  蒙自市老干部局副局长
 张雪韵  蒙自市总工会副主席
 段鹏琛  蒙自团市委副书记
 李媛芬  蒙自市妇联副主席
  王  俊  蒙自市残联副主席
  朱葛坚  文澜镇党委书记
  梅贵文  新安所镇党委书记
  苗  伟  雨过铺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职能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共青团蒙自市委,负责志愿服务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州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事项,向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作及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统筹协调志愿服务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整理信息并报送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完成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主任: 马祥夫  团州委副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花祖德  蒙自市文明办主任
  段鹏琛  蒙自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周正凯  州文明办副主任
李  毅  州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方保川  团州委宣传部部长 

二、工作分组及职责
(一)注册登记管理组
组  长: 张  彪  州民政局副局长
副 组 长: 周正凯  州文明办副主任
  花祖德  蒙自市文明办主任
  刘仕友  蒙自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万建起  蒙自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天琰  蒙自市统计局副局长
  朱葛坚  文澜镇党委书记
  梅贵文  新安所镇党委书记
  苗  伟  雨过铺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 州民政局
联 络 员: 许加磊  州民政局人事科科长
责任单位:州文明办、蒙自市民政局、蒙自市文明办、蒙自市公安局、蒙自市人社局、蒙自市统计局、文澜镇、新安所镇、雨过铺镇及其辖区内所有社区和相关村委会。
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并指导完成志愿者系统注册及管理工作,按照创文片区划分,科学分配志愿者注册人数,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8%。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建立社区工作站,积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优势开展活动,确保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个小时,负责组织各单位上传志愿服务工作图片、信息等, 将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者管理系统中体现出来。
(二)站点建设服务组
组  长: 李  媛  团州委书记
副 组 长:杨卫佳  州妇联副主席
  张瑞华  中共蒙自市委常委、蒙自市委宣传部部长
  马祥夫  团州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团州委
联 络 员:段鹏琛  蒙自市团委副书记
责任单位:蒙自市文体广电局、蒙自市住建局、蒙自市教育局、蒙自市园林局、蒙自市旅发委、蒙自市交运局、蒙自市卫计委、蒙自市政务服务局、蒙自市公安局、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蒙自市税务局、蒙自市金融办、蒙自市工信局、蒙自市邮政公司、蒙自市铁建办、蒙自市供电局、蒙自市水务局、蒙自市商务局、蒙自市所有社区及相关服务行业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梳理统计并指导好蒙自市辖区内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实现建设站点全覆盖。制定出台站点建设统一标准,并制定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各责任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做好建站工作。市级部门在做好本级建站工作的同时,负责协调对应州级行业部门建站,各部门对本行业建站负责,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社区建站负责。站点建设主要包括:社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政务大厅、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园、景区。
(三)示范活动组织组
组  长:李  媛  团州委书记
副 组 长:马祥夫  团州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团州委
联 络 员:方保川  团州委宣传部部长
  段鹏琛  蒙自团市委副书记
责任单位:州卫职院、州农校、蒙自市老龄办、蒙自团市委、蒙自市妇联、蒙自市总工会、蒙自市残联、蒙自市旅发委、蒙自市文体广电局、蒙自市交运局、蒙自市公安局、蒙自市网信办、蒙自市委组织部、蒙自市机关工委、蒙自市卫计委、蒙自市消防大队、蒙自市司法局、蒙自市环保局。
主要职责:

由团州委牵头,团市委具体承办,各相关单位配合,负责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系列大型集中示范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各责任单位作为行业和专业志愿服务队主管单位,要对照任务分解,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老龄办要定期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妇联和团委要定期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工会要定期开展关爱困难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残联要定期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部和直属机关工委要定期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旅游部门要定期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交通和交警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网信部门要将文明上网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常态化管理。文化、卫生、司法、环保、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专业志愿服务,社区要积极配合各专业志愿服务队做好志愿服务登记和与服务相关的工作。做到社区天天有志愿服务活动,全市月月有集中活动。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  张瑞华  蒙自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  花祖德  蒙自市文明办主任
  张  清  蒙自市民政局局长
  段鹏琛  蒙自市团市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  蒙自市委宣传部
联 络 员:  花祖德  蒙自市委文明办主任
责任单位:团州委、蒙自市民政局、蒙自市文明办、蒙自团市委、各行业和专业志愿服务队牵头单位及相关参与创文志愿服务单位。
主要职责:
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负责做好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蒙自市宣传媒介对创文工作集中进行宣传报道。蒙自市报刊、电视、电台每月对优秀志愿者事迹、志愿服务活动等开展报道不少于5篇,并收集好相关报刊、报道截图等资料。各志愿服务职能组牵头单位每月提供信息线索不少于2条,各行业和专业志愿服务队主管单位每月提供信息线索不少于1条。统筹好社区志愿服务宣传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8年4月1日至6月底。
主要任务:通过多渠道学习和考察,梳理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内容,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明确各工作组及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
(二)第二阶段:2018年7月至9月底。
主要任务:各职能工作组及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工作任务和要求启动工作。7月底至9月下旬,集中力量开展志愿者网上注册、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大型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策划、制定行业和专业志愿服务队工作计划等工作; 9月中旬,重点做好注册志愿者日常服务管理、大型集中示范活动有序推进、行业和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且管理规范、志愿服务宣传报道遍地开花,志愿服务被广大市民认知并逐渐认可。
(三)第三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底。
主要任务:各职能工作组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表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梳理年度志愿服务工作完成情况,查缺补漏,完善工作台账的资料收集、修改和审定工作,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迎检工作。总结年度工作,安排好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到位。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在红河州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部署下,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具体执行,各责任单位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相关人员按照具体职责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若出现职务调整、变动,请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办公室(蒙自团市委),其接替人员自行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确保工作成效到位。
(二)建立机制到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沟通渠道,部门协调联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汇报各职能工作组工作进度。各职能工作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本组工作事宜。各责任单位及各职能工作组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涉及要建立健全涵盖志愿者队伍建立、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志愿者工作机制,落实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参与活动占比、志愿服务时长等指标。
(三)责任目标到位。各职能工作组及责任单位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下发的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等相关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履职到位。各职能工作组、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相关内容及责任单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办公室(蒙自团市委)。
(四)宣传总结到位。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形成综合、立体宣传格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及志愿服务活动的知晓率,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及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并推广,做好信息收集及报送等相关工作,活动中及时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办公室上报活动动态,活动后一天内上报活动信息,各职能工作组每周上报1期工作简报,于每周五12:00前通过OA系统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组办公室(蒙自团市委),办公室将汇总相关信息,每周印发一期志愿服务工作快报。
(五)相关保障到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划拨专门工作经费保障志愿者招募、组织、活动等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附: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志愿服务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附件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一、蒙自市社区、蒙自市建城区居委会、蒙自市建城区村委会
(一)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8%,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70%。
(二)负责做好社区的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及台账的收集,撰写说明报告。
(三)按照“七有”标准,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并做好志愿服务宣传、台账资料、统计表格、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等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四)提供文化、医疗卫生、法律、环保、消防等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五)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
(六)每个社区原则上按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不少于5支,每支服务队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10人。
(七)每个社区稳定的志愿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
二、中共蒙自市委宣传部
(一)利用党报、电台、电视台要分别对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报道,分别不少于5条,并收集好报纸、报道截图。
(二)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
三、红河州文明办、蒙自市文明办
(一)负责出台相关文件、指导、督查社区建立各项机制。
(二)提供市文明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说明报告)。
(三)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机制。
(四)负责管理好蒙自市志愿者网。
(五)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
四、蒙自市民政局
(一)负责辖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培训和管理。
(二)统计登记在册志愿者人数占市区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统计表格)。
(三)说明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的情况(说明报告)。
(四)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
五、志愿服务队任务分工
(一)行业志愿服务队
1.蒙自市老龄办
(1)牵头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撰写说明报告。提供市老龄委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年度工作安排(规范文件),统计活动情况(统计表格)。
(2)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
2.蒙自市妇联、蒙自团市委、蒙自市卫计局、蒙自市民政局
(1)市妇联牵头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撰写说明报告。
(2)提供市妇联、团市委、市卫计局、市民政局联合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的年度工作安排(规范文件),统计活动情况(统计表格)。
(3)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
3. 蒙自市总工会
(1)牵头组织开展关爱困难职工志愿服务,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撰写说明报告。
提供市总工会开展关爱困难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的年度工作安排(规范文件),统计活动情况(统计表格)。
(2)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
4. 蒙自市残联
(1)牵头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撰写说明报告。
(2)提供市残联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年度工作安排(规范文件),统计活动情况(统计表格)。
(3)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
5. 蒙自市文体旅广局
(1)牵头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撰写说明报告。
(2)负责公共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建站工作。市文体旅广局对达标工作负总责,协调落实州级建站,负责市级建站。
6. 蒙自市公安局、蒙自市交通运输局
(1)牵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撰写说明报告。说明本市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2)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
7.中共蒙自市委宣传部
(1)牵头组织开展文明上网志愿服务,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撰写说明报告。
(2)说明本市文明上网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3)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网络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
8.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蒙自市直机关工委
(1)牵头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撰写说明报告。说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
(2)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蒙自市创文志愿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认可、认同志愿服务,并对志愿服务有一定了解。
(二)专业志愿服务队
1. 蒙自市卫计局
开展医疗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志愿服务及培训,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同时协助社区建立基础台账。
2. 蒙自市文体旅广局
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志愿服务及培训,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同时协助社区建立基础台账。
3. 蒙自市消防大队
开展消防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志愿服务及培训,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同时协助社区、建成区村委会、居委会建立基础台账。
4. 蒙自市司法局
开展法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志愿服务及培训,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同时协助社区、建成区村委会、居委会建立基础台账。
5. 蒙自市环保局
开展环保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志愿服务及培训,并收集图片,台账资料,同时协助社区、建成区村委会、居委会建立基础台账。 
(三)常规志愿服务队
州、市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人数、性质组建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以“单位+志愿服务队”的名称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命名,明确一名领队负责本单位志愿服务队服务项目的发布、活动的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时长的统计,并按时上传活动图文资料到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重点配合开展集中志愿服务活动和“十大志愿服务活动”即“党员垂范,进驻社区”志愿服务、“邻里守望、互帮互助”志愿服务、“蓝天净土,绿水青山”志愿服务、“政策解读、百姓宣讲”志愿服务、“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志愿服务、“传承文化、弘扬文明”志愿服务、“清朗网络、文明力量”志愿服务、“文明劝导、礼让他人”志愿服务、“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志愿服务、“传播文明、奉献爱心”志愿服务。

 

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按“七有”标准抓好志愿服务站建设工作,并做好志愿服务宣传、台账资料、统计表格等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建站,负责市级建站,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建站,负责市级建站,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市教育局对市青少年宫建设志愿服务点负总责。团市委负责协调落实州青少年宫建志愿服务点和达标工作。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建站,负责市级建站,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建站,负责市级建站,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建站,负责市级建站,对达标工作负责。


由蒙自市政府办负责协调建点。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建点,负责市级建点,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辖区各税务服务大厅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建点,负责市级建点,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辖区各小区物业管理处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建点,负责市级建点,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辖区各银行服务网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银行系统建点,负责市级建点,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辖区各电信、移动、联通服务网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系统营业厅建点,负责市级建点,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辖区邮政网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系统营业厅建点,负责市级建点,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辖区供电营业网点的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州级系统营业厅建点,负责市级建点,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辖区城镇供水客服中心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城区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上志愿服务点的建设工作,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大型商场志愿服务点或志愿服务岗的建设工作,对达标工作负责。


按“四个有”标准,抓好大型超市志愿服务点或志愿服务岗的建设工作,对达标工作负责。


志愿服务站“七个有”标准:“有服务阵地,有统一的标识,有专门人员,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台账,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上墙”建设。志愿服务点四个有标准 “有服务阵地,有统一的标识,有专门人员,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