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机关、市直机关单位、广大机关干部:
把蒙自市各乡镇(街道)机关、市直各机关单位建设成为无烟党政机关,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控烟行动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要求。在此,我们联合倡议:
一、作示范。充分认识带头建设无烟党政机关的重要意义,力争 2020 年底全部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并带领本系统本行业实现 2022 年全部建成无烟单位的目标。
二、当表率。领导干部带头禁烟,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主动展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三、树新风。坚持健康优先,广泛宣传吸烟及二手烟危害,倡导干部职工不吸烟或主动戒烟,进一步树牢和践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重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营造及时劝阻他人吸烟的氛围,共同维护机关清新健康的无烟环境。
让我们都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参与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共享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
蒙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蒙自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蒙自市机关事务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