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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这十年 | 红河人大:不辱使命促发展 履职尽责谱新篇
来源:   发布:张红周   发布时间:2022-6-29 09:07   阅读:39

“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

6月28日,“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州人大工作专场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州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与重要成果。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

翻开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十年来的履职日志,展现在眼前的是一部不负人民重托、履职尽责、可圈可点、收获满满的耀眼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州人大工作专场发布会现场

坚持党的领导  把握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十年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州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现场

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把人大工作融入全省、全州大局中去统筹、去推进,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强化法治保障  促进改革发展

2020年8月,红河州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制定和施行,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提供了新的法治路径,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修正)》施行座谈会会议现场

十年来,州人大常委会从全州实际出发,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推进立法工作,制定(修订)并公布实施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12件;先后制定并公布实施了红河州历史风貌街区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条例、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建水燕子洞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等。

一系列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把我州的经济社会管理进一步推上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初步形成了独具红河民族特点和自治地方特色的法规体系,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服务发展大局  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州人大常委会充分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紧扣全州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过去十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3项,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调查303次,开展专题询问13次,对19个州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有力促进了相关重点工作依法有效开展,推动解决了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李成武到元阳县南沙镇调研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情况

十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环境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有效推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州的贯彻实施;开展了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等10余件我州制定的条例和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切实增强法规实施效果,巩固立法成果。此外,先后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保护、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等13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推动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十年来,州人大常委会还围绕经济体制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持续开展视察调研,不断深化对五年规划、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弥蒙高铁红河站站房建设加快(王俞 摄)

发挥代表作用 凝聚发展合力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作为重要职责,代表依法履职的途径更宽,代表建言献策的渠道更畅,保障代表履职的制度更管用,代表主体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在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中,建立了州、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系”和代表接待群众、代表述职评议、届末通报表扬代表工作、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等制度,打造了1354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代表的村委会(社区)“两个”全覆盖,依托代表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的作用,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日”等活动,人大代表采取约访、坐访、走访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推动代表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座谈会现场

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采取重点督办、纳入综合考评、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对承办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238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9.9%,推动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一批实际问题,一批代表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

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新使命,新征程激励人大创造新作为。州人大常委会将只争朝夕加油干,不负韶华再出发,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

人大工作专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州人大工作的

有关情况做了介绍

一起来了解一下


红河州人大这样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

为更好地继承和弘扬我州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并加大对条例实施的监督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助推了哈尼梯田的申遗成功和哈尼农耕文化的保护传承,促进了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以及风貌街区、风貌建筑的保护与发展,填补了非遗传承人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空白,为保护和传承我州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红河州人大这样抓人大代表工作

十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抓培训、抓规范、抓督办、抓平台,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为红河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

一是抓培训,强保障,代表履职条件有所改善。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州级每年预算60万元代表培训经费,为代表学习培训和知情知政创造条件。每年举办2至3期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10年来,已组织代表24批6550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同时,为代表征订各类学习资料,定期不定期向代表通报重大政情。组织或邀请2098名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一府一委两院”等重要活动。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给予保障,代表工作保障力度逐年加大。印发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从2020年开始,每名州人大代表每月给予200元联系群众的通讯、交通补助。

二是抓规范,促长效,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健全。建立健全了代表工作办法、代表视察办法、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为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良好基础。指导县市、乡镇制定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参与活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视察调研等制度。在“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中,按照“争创全省人大系统一流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工作目标,实行代表工作站、联络室“有场所、有牌子、有责任、有公示栏、有制度、有台账、有活动、有设备、有质效、有经费”的“十有”标准化、清单化管理,依法依规创造性地将重点工作分割为若干工作项目,再对每个项目的内容、流程、绩效等进行分解量化赋分,形成代表工作站、联络室绩效标准,根据绩效标准对代表工作实施系统性、标准化、全流程绩效管理。

三是抓督办,解难事,促进所提问题有效解决。十年来,州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议案、建议2238件,解决率为61.97%,其中确定了108件重点督办建议,解决率为97%。实行代表建议督办“百分制量化考核”目标管理,坚持按照“对口督办联系单位和机关内部适度调剂”相结合的原则,把代表建议全部分解到常委会领导、各委室进行督办,实现代表建议督办全覆盖。连续8年持续对州人民政府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采取集中视察、专题审议、集中督办、满意度测评、结果通报、审议意见办理等措施,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红河州建议办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中国人大》上刊登。对州人大代表连续4年在州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鸡石高速公路石屏收费站增设车道、给予拨付鸡石高速公路石屏和坝心收费站改扩建项目工程款的建议,2021年首次开展“回头看”活动,州人民政府提出分年预算,逐步解决的方案。2021年,首次设立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300万元,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交通、教育、医疗等方面,且急需解决、所需资金数额不大、难以纳入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一般性项目建设12件建议进行补助。今年州财政继续预算400万元的办理专项资金。

四是抓平台,促履职,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2013年作出创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平台的决定,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规范建成1354个代表工作站、联络室,已实现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全覆盖。推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双联系”制度,全州五级人大代表与5万多名群众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听取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代表小组活动,每年提1件有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每年为本选区选民办1件实事好事,每年进行1次联系本选区选民活动,每年帮扶1户贫困户,每半年开展1次代表民情调查”的“六个一”活动,推动代表进工作站、联络室开展活动,依法履职。如今,遍布于各个角落的代表工作站、联络室,积极发挥着联系选民、收集建议、化解矛盾等作用,有效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全州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平台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20310件,解决6093件。全州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岗位,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作用。如年近古稀勤履职的代红辉,守边固边护家园的普玉忠,心系群众解民忧的李红芬等,他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为民履职。依托平台,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2013年11月在蒙自市新安所镇开展的述职评议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评价。2017年6月,新安所镇开展述职评议活动的经验在北京作交流。通过探索、实践和总结,《红河州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最终成型,进一步规范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2018年以来,全州已开展述职活动628场,县级代表967人、乡级代表3157人向27546名选民代表进行述职。红河州的做法和经验在《半月谈》、《云南人大》期刊等中央、省、州媒体报道。

红河州人大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红河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总结基层治理的经验,主导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构建了主体多元、渠道多元、方式多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特别是在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的化解方面创新化解模式,体现红河特色,成效显著,得到了各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具有示范意义,应认真总结和推广。目前,许多州市都在借鉴我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红河模式”,开展这方面的立法工作。

红河州人大多方立法保护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是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要领域,先后制定实施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燕子洞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到人大立法工作中,以实实在在的立法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为环境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绿色发展发挥了积极具体的法治保障和促进作用。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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