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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文澜镇观澜路阳光花园小区,之前电动车允许停在地下室指定位置,有指定的收费充电桩!现在开发商已经把地下室封了,除了购买车位的业主可以停下去,其余的都只能停在住户楼下,还有私自拉线充电!目前整个小区,电动车已经占用消防通道,而且每家只能违规私自拉线充电!这样真的好吗?马上临近过年,有没有相关部门管不管!望相关部门能处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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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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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蒙自网络问政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1-2-23 10:02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通过“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反映“文澜镇观澜路阳光花园小区”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的关注。小编会积极的和相关部门对接,请继续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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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蒙自网络问政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1-2-2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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