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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瀛洲河畔小区业主对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的投诉,房管局的回复:让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进行民意调查,必须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实施。"现在两三个月过去了,我们业主不断催促房管局让物业公司公布结果,房管局回复"业主太多,还有很多没调查",试问:物业公司当时征求意见时,为什么十天时间就能征求好?!而且当时我们已有部分业主递交"不同意安装"的书面申请。其中两个时间段问题,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中原由。请政府相关部门,房管局履行职责,不要忽悠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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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bb3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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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1-4-23 17:26
网民朋友你反映的问题收到,正在办理中,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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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1-7-12 10:59
手机用户bb36649网民朋友:
       你好!市住建局收到你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的关于“就瀛洲河畔小区业主对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的投诉,房管局的回复:让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进行民意调查,必须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实施。"现在两三个月过去了,我们业主不断催促房管局让物业公司公布结果,房管局回复"业主太多,还有很多没调查",试问:物业公司当时征求意见时,为什么十天时间就能征求好?!而且当时我们已有部分业主递交"不同意安装"的书面申请。其中两个时间段问题,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中原由。请政府相关部门,房管局履行职责,不要忽悠老百姓。”的信访事宜,转由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瀛洲河畔小区现由红河州鸿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昆物业)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经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了解,鸿昆物业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时,于2020年9月9日在小区每个单元进行公示,并注有意见请于9月18日前书面意见物业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已再次约谈鸿昆物业,要求该公司立即对问题进行整改,于2021年5月26日前完成对业主意见征求后再开展后续工作,并应保证业主出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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