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您们好!
首先感谢您们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森林资源,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是隆重祭奠已故亲人的时节。在各位缅怀亲人的时候,请时刻牢记森林防火,管好火种、火源、注意安全,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广大市民倡议,“清明节”上坟,严格遵守和履行以下森林防火规定,自觉做到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一、每年12月1日至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今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在高危火险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上坟期间,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乱丢烟头。为表达对已故亲人的哀思,我们倡议:在坟上可进行插干香、压纸钱、栽种纪念树、献花等祭奠活动。
三、森林防火实行五个负责制,即:家长负责子女,老师负责学生,单位领导负责职工,村民组长负责村民,监护人负责痴、呆、聋哑、精神病人。
四、对违章用火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给予处罚,对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市民朋友们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并积极参和支持与我市森林防火工作。
蒙自市森林防火指挥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