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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城市管理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   发布:admin   发布时间:2017-5-25 00:00   阅读:75

  5月25日,蒙自城市管理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蒙自城市管理条例起草工作调研内容,标志着蒙自市城市管理立法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邹荣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俊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光明及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等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据了解, 按照《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蒙自市将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将按照专题调研、调研汇总、立法考察、形成文稿、修改完善、提请审议的步骤,于今年底完成立法工作。目前,立法前期工作已启动,成立城市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前期梳理提出了。
  邹荣华就条例的起草、相关注意事项等作了要求,他说,立法不但要强调合法性、规范性、地方性、操作性、针对性、技术性和实用性,还要体现特色,注重实用,而且要能充分彰显蒙自“滇南中心 国家门户”和州府的城市形象,要确保城市管理法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张俊鹏指出,蒙自城市管理工作立法是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全国卫生城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必将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就如何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城市立法工作,张俊鹏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要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好此项工作,要把此项工作当做部门厘清权力边界、管理边界的工作,当做一次学习提升的机会,当做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全国卫生城市的重要工作;二要明确目标,要以建设“滇南中心 国家门户”和州府的形象为目标,作出自治州州府的特色亮点,要认真思考、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立法质量,满足蒙自城市发展管理实际需要;三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立法,各相关部门要同心协力,各司其职,统筹协调,统一规范城市管理;四要压实责任,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好调研,对应33项调研内容做好调研报告,并经班子会议通过后上报,确保立法进度,争取年底完成蒙自城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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