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11月29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3件。按照省级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
1.受理编号D53250020191129003:蒙自市富春路酒吧一条街、宠物店噪声扰民,要求处理。
2.受理编号D53250020191129005:蒙自市富春路酒吧一条街经营时间晚、夜间噪声扰民,希望得到长效处理。
3.受理编号D53250020191129007:南湖公园里沙滩边的奶吧油炸产生的油烟,生活垃圾处理不到位,污染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9年11月30日—12月02日
蒙自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