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蒙自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决定举行《蒙自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蒙自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4月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及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1)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涉及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2)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报名地址:蒙自市天马路23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行政审批科
报名联系人: 马莉莉
联系电话: 0873-3723219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6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报名截止后,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将在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10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