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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发布:邱娟   发布时间:2021-1-14 14:40   阅读:823

当前,全国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多地散发、局部爆发的双重风险,时值春节临近,我市将迎来返乡、旅居人员流动高峰,疫情传播的风险增加。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市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管理

(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口罩,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医院、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时),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做到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慎重选购及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寄物品。

(三)主动做好健康监测。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测温、扫码查验。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不得参加各类聚会聚餐,不得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关注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出现可疑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需要,可拨打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3-3699120进行咨询。

二、减少人员流动

(一)减少非必要出行。广大市民群众要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如无必要不离开蒙自,不出境和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提倡就地休假。我市在外人员,提倡留在当地过节或休假,倡导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尽量留在工作地休假,降低路途中疫情感染风险。春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在本地过节、不走亲访友。

(三)落实返乡防控措施。确需返乡的我市外出务工、创业、就学、旅居等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我市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返乡后主动向所属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配合健康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网格化排查管理,落实入(返)蒙人员分级管理措施。

三、严控人员聚集

(一)严格规范会议规模。加强大型会议的规范性管理,提倡以视频会议、线上会议等方式开会。非必要会议不召开,确需召开现场会议,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会议,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原则上不得举办商务庆典、企业年会、文体活动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应按相关程序审批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活动主办方要严格落实“一责两案”。

(三)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喜事缓办、白事简办,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暂停操办婚宴、生日宴等一切形式的喜庆事宜,白事办理从快从简,原则上不举办葬礼。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全市范围内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不得擅自举办承办集体聚餐和聚集性活动。各村集体活动场所一律不得提供任何居民办理客事活动。

四、强化公共场所防控

(一)落实场所防控主体责任。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落实测温、验码,做好公共场所日常环境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洁消毒。

(二)落实限流防控措施。景区景点、电影院、剧院、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水疗场所、慢摇吧、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接纳游客(观众、消费者等)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三)严格防控管理措施。对进入场所人员拒不配合扫“云南健康码”和接受查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等措施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群防群控

(一)全民参与防控。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社区工作者、楼栋长、单元长、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人员与居民群众的协调配合,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无死角。

(二)关注疫情信息。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三)鼓励人人监督。发现村(社区)内有非本地外来人员、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或有容留、藏匿、聘用“三非”人员等可能带来疫情传播隐患的情况时,应立即向村(社区)报告,或通过“蒙自通”APP或“蒙自融事通大厅”微信小程序中的“随手拍”功能及时上报。


蒙自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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