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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红河新使命努力建成“三个示范区” ——论贯彻落实州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
来源:   发布:粟燊   发布时间:2021-8-17 11:55   阅读:1619

  ●本报评论员

  击鼓催征开新局,奋楫扬帆正当时。刚刚闭幕的州委八届十次全会,科学总结和部署了工作,审议和通过了《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努力建成“三个示范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红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锚定了目标,明确了任务。全州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决担负起历史赋予红河的新使命,努力把我州建设成为“三个示范区”,推动红河“起飞质变”。

  开启新征程,锚定新目标。站在两个百年历史的交汇点,站在红河“十三五”目标全面完成、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的关键时期,站在红河从“将起未起”实现“起飞质变”的关键阶段,州委全会和《决定》明确提出,到2025年,红河州经济总量要达4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GDP达9万元左右。到2035年,经济总量要迈上万亿元台阶,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目标任务是州委立足红河,放眼全省全国,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红河由“将起未起”到“起飞质变”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对全州各族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必须完成的“军令状”。目标就是方向、目标就是使命、目标就是责任,全州上下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这一重大决策和目标任务上,整体理解把握,系统谋划推进,闻令而动,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主动担当作为,奋力开创红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聚焦新使命,建成“三个示范区”。2021年5月27日至28日,省委、省政府在红河召开现场办公会,立足于全国、全省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度剖析红河州情、优势短板,为红河把脉定向、谋篇布局,对红河发展提出了建设成为“三个示范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红河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红河各族人民的关怀,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赋予红河的新使命、新定位、新要求,是省委对红河的殷殷重托,是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必将为红河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州委及时召开全会并通过《决定》,体现了州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坚定政治自觉和高超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也体现了全州各族人民加快发展的信心决心。全州上下要深刻领悟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和州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及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绿色能源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实干担当作为,举全州之力,集中全州优势资源,持之以恒地聚力攻坚,为早日把红河建设成为“三个示范区”而努力奋斗,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州各族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蓝图已绘就,惟有奋斗!只要全州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拼搏实干,以“国之大者”的情怀,以落实“军令状”的气概和勇气而努力奋斗,“三个示范区”的美好蓝图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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