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号
蒙自市辖区内广大流动人口:
2021年是我市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之年,我市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于2021年11月25日,选民登记工作将于2021年10月1日—21日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中共蒙自市委转发〈中共蒙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依法进行选民登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省委、州委有关文件精神,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选,在蒙自辖区内居住的流动人口自愿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可凭身份证和居住证到现居住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并由现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函告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确认选民资格。
1.请自愿在我市参加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流动人口,于2021年10月1日—21日凭身份证和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进行选民登记。
2.市内选民属人户分离的,在取得户籍所在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可在现居住地选区参选。
3.户口所在地选举委员会可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可将传真委托等方式视为书面委托。
4.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外来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可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5.选民选举期间外出的,经选区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非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选民代为投票。
6.逾期不进行选民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民资格;不参加现居住地选民登记和选举,视为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换届选举。
特此公告。
蒙自市选举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