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媒体“网络问政”舆论监督督办件《我们在蒙自北京路鼎基贵园小区买房子快四年了没有不动产证 》的问题,市住建局收悉。经市房管处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信访人在鼎基贵园购房快四年了,开发企业一直没得到开发商的发票,导致现在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没有发票的小区业主有多户,请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二、调查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2005年5月27日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六条:“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出具完税(或减免)凭证;对于未出具完税(或减免)凭证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权属登记。”的有关规定,必须先交纳契税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经向蒙自鼎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基地产)了解,因鼎基地产资金问题,目前暂时无法开具购房发票,项目部分房屋无法完税,导致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进度缓慢。 三、处理建议 市房管处告知鼎基地产尽快筹措资金为信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严格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二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执行,同时,鉴于鼎基地产无法及时为信访人开具购房发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议信访人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房管处已于2020年3月17日将相关情况告知信访人。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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