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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购房合同虽已备案,但只要开发商同意,是可以撤销和更名的。但是蒙自房产处说不可以。给购房者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望相关部门查实并解决群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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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2-6-8 16:27

xootowdj网友: 

你好!

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下称房产处)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恒基国际项目由蒙自百年恒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恒基地产)开发建设,于2013年开工,分两期建设,由蒙自恒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由于恒基地产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不能及时竣工验收2022522日,恒基国际项目一二期均已开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0171226向他人购买了恒基国际A11-103号房屋,向恒基地产缴纳了2万元更名费,但恒基地产迟迟未办理上述房屋的更名手续,询问恒基地产时,恒基地产告知房产处不同意办理。2022524日,你电话询问房产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知暂不可以更名。

恒基国际项目为我市问题楼盘之一,存在以物抵债的行为,为避免纠纷,需恒基地产对项目需要更名的房屋进行排查,确定其是否属于以物抵债房屋。

202261日下午房产处工作人员约谈了恒基地产相关负责人,要求恒基地产相关负责人梳理以物抵债的明细。若该房屋不存在以物抵债的行为,房产处会第一时间为你办理更名手续,恒基地产同时表示会及时与你联系并向房产处提交办理更名的相关资料第一时间为你办理更名手续。房产处工作人员同时也向告知了上述情况,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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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2-5-25 12:57
xootowdj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安排调查落实,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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