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2018年5月15日,国家工信部发布了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2019年3月25日,由蒙自市公安局、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蒙自市工商信局联发了《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以及道路通行等有关活动。通告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依照《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蒙自内辖区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开展监督管理,一经发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将依法处理。如消费者发现商家有违法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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