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反映“电动车占用机动车位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3日15:48去现场调查、了解,经了解该处车位属文萃景园小区的退界车位,该处是附近商铺店主用电动车霸占车位。工作人员对附近的居民、车主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其立即移除霸占车位的电动车,不得有再次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本着“柔性执法、文明执法”,以批评教育为主。第一次进行劝导移除现场,第二次若再发现霸占车位将予以拖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向店主宣传《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应当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
三、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局将加大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进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给广大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需要每一位市民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公共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文明用车、有序停放,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衷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