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做以下答复:
近年来蒙自市相关部门按照利民便民、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城区有停车需求,不影响车辆通行,且具备停车条件的位置增加停车泊位,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增加城区停车泊位。
由于城区部分路段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经常引发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为了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安全、有序。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违停车辆的整治作为交通秩序管理的一项长效常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规定地点主要有包括停车场、停车泊位等由主管部门施划的停车地点。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停放的规定。对违停车辆进行取证、告知、处罚。
感谢您对蒙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