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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电动车

三轮车当时上尼白牌,在上海路和红河大道交叉路口以没有上牌罚款。这个路口是个旧的还是蒙自的?在城的交警只查给有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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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公安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6-2 17:47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做以下答复:
(一)关于三轮车白牌的问题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并且用于道路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按照法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均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低速电动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2021年,针对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蒙自市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要求,依照流程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的通告》(蒙公联规〔2021〕1号)。通告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和购买低速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大队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以2021 年10 月21 日为期限,之前购买的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实行备案管理(购买保险,悬挂备案识别车牌),之后新购买的不予备案。备案期限为2021 年10 月21 日至12 月31 日。过渡期自2022 年1 月1日起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过渡期结束,备案识别车牌自动失效。自2024 年1 月1 日起,低速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禁止在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反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自2022年1 月1 日起,禁止未悬挂备案识别车牌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违反停放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目前,已防盗备案登记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道路右侧行驶;并遵守相关通行规定。
(二)上海路和红河大道交叉路口管辖问题
案件管辖分界线始于上海路西侧人行道蒙自市与个旧市行政区划交叉点,案件管辖分界线以东属蒙自市公安局管辖,案件管辖分界线以西属个旧市公安局管辖。
感谢您对蒙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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