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反映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1日到蒙自市云间阙府小区3幢102号进行实地核查,室内无人应答,经电话联系房屋承租人,其本人称在外地,该场所确实在经营“小饭桌”,尚未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经向小区物管方了解,小区物管称曾与该住户沟通,依据物管提供的《业主情况反馈登记表》,证实该幢楼道住户均表示不同意本幢102室开办小饭桌。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2023年9月4日12时,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场所进行核实,经营者周某本人在现场,室内约有十多名小学生,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厨房内为学生准备午餐,该房屋内有三间卧室,每间卧室内都摆放有多张上下二层学生床,客厅内有二十余张桌椅。 根据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告知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条件及程序,要求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小饭桌”经营场所的经营许可审批。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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