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zqgelwe 于 2021-7-27 16:56 编辑
(1)购房合同里写电梯前室地面墙面贴瓷砖,而交房是缺贴瓷砖,而且入户门口还设有消防栓和排水管道,设计不合理。
(2)当初房地产给出说人车分流,要求每个业主都必须都买车位。而到现在交房为什么还设有地上停车位,物业变成公共停车位。
(3)房屋各种严重质量问题,墙体空鼓、开裂、漏水、地下停车场进水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问题。想问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是怎么检验合格可以交房的。
(4)物业管理变向收取各种费用,高昂的物业管理费,另外收取管理费、电梯费等额外费用。开发商小区绿化规划和当初销售时候承诺不一样,开放商一切从简忽悠广大业主。
请相关政府部门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帮广大业主解实际问题,非常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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