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你好! 您的来信,我局已收悉,目前,按照《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明确定就读学校,根据家长所述,孩子就读条件属蒙自市城区户籍新生保障顺序第四类,家长可到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报名,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由市教体局根据各校报名情况和富余学位数调剂入学。 如有其它疑问,可以电话联系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详细咨询,联系电话3856906、3856907。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