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摊贩名称、地点、联系方式;(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三)摊位或者经营门店使用证明;(四)拟经营的食品品种。同时应当在摊位显著位置明示《食品摊贩备案卡》、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投诉举报电话等。 大树寨区域按照片区划分属于文萃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请到文萃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备案申请,地址:彩云路春熙苑小区7、8号商铺。电话0873-36699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