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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上停车   小区物业来收费

蒙自市环城公路与复兴路交叉路口至蒙自华科花园酒店路段,市政道路边黄线所划停车位,停车分时段收费,收费员出示的收费票据名为: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红桥枫丹露天停车记录票,且缴费提供不出正规发票。
反映以下几个问题:
1.市政道路上的停车位由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否具有政府机关允许其在市政道路上收费的批文资质:
2.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停车费是否有道路运输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
3.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停车费为什么不能提供正式发票;
4.据收费员所述红河州鸿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此路段收取停车费已有1年多时间,期间收取费用是否合法,期间所收取费用到哪里去了?
5.建议蒙自市对市区现有的市政规划泊位,合法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位进行备案并梳理公示,公开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等,避免利用公共资源,私自“圈地”收取停车费。
       最后,引用收费员的话“只是区区2块钱而已”,区区2块钱反映出城市圈地收费混乱无序,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真的只是区区2块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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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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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2-9-6 10:21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核查,蒙自双星路红桥枫丹小区外围共有车位36个,产权属于红桥枫丹小区,该小区是红河州鸿昆物业公司管理经营。2021年1月20日公司受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对外围36个车位进行管理收取停车费,相关收费手续已向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第十九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云南省定价目录》文件中并未将停车收费价格列入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范围。蒙自双星路红桥枫丹小区停车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并公示。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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