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做以下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至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需要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是需要礼让直行的非机动车的。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排查,经查,此位为监控死角,未拍摄到网友所反映的位置,随后民警到该位置对周边商户、群众进行走访,但未果,网友若有车辆不礼让的证据,可到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303办公室进行举报。 感谢你对我们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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