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政府征收土地反给的预留地是给有土地的村民还是本队所有村民问题”的信件我局已收悉,经查阅资料,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征收城市规划控制区农村集体土地预留地安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条规定,预留地是指国家依法征收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时按征收土地的面积比例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国有建设用地,预留地的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国有土地。《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蒙自市存量预留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预留地开发及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