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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国际小区位于龙井路,最近业主停车多次被交警贴罚单,今天来了3次,首先我们非常赞同和支持交警部门管理交通秩序、保证交通畅通的执法行为!但我们也有几点疑惑,恳请相关部门能给出解答: 1、小区有222个公共停车位,但开发商和物业不划给业主停车,不让业主车进小区,逼迫业主高价购买他们的车位,所以才导致业主无车位停车,停车混乱,这个问题有部门处理吗? 2、公路上违停,被贴罚单必须接受,但为什么小区商铺门口停车也会被贴?小区开发商和物业说该区域属于小区公摊面积,属于小区范围,贴罚单合理吗?还是开发商和物业的说法就不合法? 3、交通管理有区别对待,西南联大小学至南湖国际小区售楼部,公路两侧原本有公共车位,后面取消了,但现在该区域停车,影响学校上学放学交通,没有见贴罚单,南湖国际业主停车在商铺门口的,并且没有影响公共交通,却被罚,业主表示不理解。 4、龙井路南湖国际小区地段两侧的公共停车位,被附近商铺、住户用锥桶等物品长期恶意占用,甚至有人私自铲除停车位划线,严重影响停车,请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5、南湖国际两个进出小区的大门都位于龙井路上,车流量大,但该路段都是双实线,车辆进出小区十分不便,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也不好区分,希望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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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只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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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2-9 17:51
爱只为你网友:
       你好!
       经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下称房产处)调查了解,现将你反映的有关开发商和物业不给业主停车的情况答复如下:
       由蒙自市中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下称中建地产)开发建设的南湖国际小区现由弥勒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下称弥勒和盛物业)提供物业服务。  
       因该小区之前未要求业主车牌录入系统,外来车辆谎称探亲访友频繁出入小区,导致小区车位紧张,业主车辆无处停放。为保障小区业主权益,小区业主代表2022年3月委托弥勒和盛物业对该小区出入车辆进行管理,凡小区业主,可持产权证及车辆行驶证到物业办公室登记车牌号,物业公司将车牌录入系统后,业主车辆可正常出入小区。为保证小区道路畅通,该小区公共车位按“先到先停”的原则进行管理,公共车位停满后,其余车辆便不得进入小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之规定,本着“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中建地产可对产权车位进行销售或出租,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如何使用。建议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召集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征求业主意见,决定业主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房产处已要求弥勒和盛物业加强小区日常管理及巡查工作,认真倾听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耐心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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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公安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2-8 15:38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做以下答复:

针对网友反映的第一个问题,小区的公共车位属于小区物业管理,关于开发商和物业不划给业主停车问题,建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商讨处理。

针对网友反映的第二个问题,小区门口商铺前道路为人行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渗趋笑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签察雄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针对网友反映的第三个问题,交警大队会结合交通实际情况对道路停车位进行新规划,如不符合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会对以前施划的停车位线进行铲除,网友所反映的龙井路路段因有西南联大小学,经交警大队与相关部门联合勘察后将该路段的原停车位取消,在学校上下学高峰时段,接送孩子家长车辆即停即走,属临时停放,同时学校门口设有“护学岗”警力,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及周边道路的交通通畅,平峰时段交警大队会不间断派出巡逻警力到该路段进行违停整治。

针对网友反映的第四个问题,关于公共车位被他人使用锥桶占位的现象,交警大队已派警力到现场进行整治,网友若再看到此类行为,可拨打交警大队电话0873-3723122进行举报。

针对网友反映的第五个问题,交通标线中双实线是不允许跨越行驶,经交管部门进行实地踏勘,因龙井路南湖国际小区门口车流量较大,暂不考虑将此处取消双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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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2-3 15:22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龙井路南湖国际小区业主停车多次被贴罚单”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查阅资料,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湖国际小区(东村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位于市东村片区,龙井路南侧,该项目由蒙自中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5年7月3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于2021年3月1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建设规模为198076.67平方米。
二、调查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该项目实施停车泊位共计1090个,其中地面停车泊位116个(编号1~116,全部为公共停车泊位),地下普通车位747个,地下公共停车泊位106个(编号B001~B067、B194~B208、B467~B488),预留充电桩车位120个,地下无障碍车位1个。非机动车位1887个,本项目无人防工程不涉及人防停车位。
小区部分地面公共停车位布设于龙井路南侧临龙井路道路一侧,具体编号为1~14、77~104;编号为15~76的公共停车位布设于龙井路南侧临建筑一侧;编号为105-116的公共停车位布设于该地块南侧中部。
三、处理意见
公共停车位属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共有,业主拥有使用权与管理权。关于小区公共停车位的使用、管理等物业管理问题,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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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公安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2-1 10:12
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已安排交警大队开展相关工作,处理情况会尽快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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