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恒基国际A区黔聚园饭店未拆除违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勘察及查阅图纸,黔聚园饭店位于恒基国际一期(A区)9栋底层商业,该饭店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将公共绿化硬化、公共绿化中建设隔油池、搭建彩钢瓦遮雨棚、将窗更改为出入门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第五十条 第二款“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之规定。
二、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之规定,我局对黔聚园饭店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后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23年2月21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到黔聚园巡查,黔聚园负责人已在自行整改,现已将公共绿化中建设的隔油池拆除,表示会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