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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违建迟迟未处理

      永晟御景园小区8-1别墅私自将公共绿化带用围栏围成私人领地,严重破坏了小区环境,侵占了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过道,影响极其恶劣,开发商和物管多次劝解无果,(听说已反映到执法部门,迟迟未处理是否有保护伞?)希望执法部门积极作为,尽快介入,限期整改,直至强行拆除并给予重罚!
    若仍然放任不管,其他别墅纷纷效仿侵犯全体业主公共利益,民怨将积越高,因此请给予重视,尽快答复并采取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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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白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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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4-28 16:0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永晟御景园小区8-1别墅私自将公共绿化带用围栏围成私人领地,严重破坏了小区环境”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实地核查,信访件所指为永晟御景园8-1号,永晟御景园8-1号房业主在未办理过相关规划手续情况下,擅自在永晟御景园8-1号房屋外围砌围墙立柱。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其所建围墙立柱属违章建筑。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2月23日对永晟御景园8-1号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后,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鉴于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我局于2023年4月26日通知其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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