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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花园二期车位捆绑销售,开发商欺骗客户把诚意金单据变更为定金单据并且不予退款。一部份顾客可退一部份顾客不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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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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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5-12 17:23
小晴空°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安排调查落实,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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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5-25 16:26
小晴空°网友:
       你好!
       经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下称房产处)调查了解,现将你反映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由红河云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云铜地产)开发建设的南湖花园二期项目位于蒙自市蓝天路与鹿苑路之间,总建筑面积349755 ㎡,共建设房屋54幢,于2019年1月29日开工,于2021年6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于2021年8月4日向房产处申请办理车位现售手续。你于2020年7月22日向云铜地产认购南湖花园二期D130号车位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于当日支付定金2万元。
       房产处在接到投诉南湖花园二期车位销售问题的投诉后,为更好地解决购房人诉求,已于2023年5月10日组织云铜地产及部分购房人包括你本人召开协调会。会上,你表示向云铜地产购房时销售顾问告知车位不要可以退,现在向云铜地产提出退车位退款,云铜地产不同意,但也有部分业主退到车位款;云铜地产表示不予办理车位退款的情况一是由云铜地产内部职工转让住宅、车位同时转让的,二是认购车位后住宅享受一定优惠的,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相关条款约定,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云铜地产有权另行出售该车位;云铜地产已于2023年3月向交纳车位认购款但未办理完相关手续的购房人发放《催告函》,逾期未来办理将视为放弃购买车位,云铜地产将另行出售车位,交纳的2万元不予退还。经协调,会上未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云铜地产销售车位时暂未取得车位销售相关手续,属于违规预售行为,房产处已函告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云铜地产作出相应处理。
       房产处已于2023年5月17日将有关情况告知了你,同时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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