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您好!根据《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办法》(蒙政办发〔2020〕14号)文件精神。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已领取待遇或者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个人缴费年数依据个人缴费凭证一次性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 15 年,参保缴费补助不记入其个人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本人。目前,根据您所提供的本人2004年至2007年、2009年至2011年,2013年至2018年共13年的个人缴费凭据,已于2021年5月20日补助金额19500元。但您反映有一张二十年前的完税证明不小心弄丢了情况,经核实,2002年8月8日你一次性缴费5778元,缴费所属日期为 1996年4月1日到2002年3月31日。余下2年的补助将于7月份补助到您提供的银行帐户上,请注意查收,咨询电话:0873-3797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