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_pNze7 于 2021-7-27 15:34 编辑
购房时才签完购房合同后,其人员诱导我们接着签协议二,当时就问为什么不在主合同内写明,其人员说,只为了应付办贷款,其它没什么用途,而今天交房,装饰内容与协议二为主???协议二写的是交房内容与实物为准,想请问是否我买100平米,到时给20平米我也得认呢??备案合同装饰内容写的一清二楚,而交房时装饰内容与交付实物不一致,少推拉门,铝合金纱窗,可视对讲门铃,小区监控等。可视对讲说是先接房后安装,线都没有,怎装?是否又在套路消费者。装的飘窗栏杆更是奇葩,想请问飘窗窗子是不可以打开的?一般身材的人,我想是打不开的!
先签字接房后看房,验房,手续是否合理?套路一个接一个,这就是国企的作风??
当时销售介绍小区说是人车分离,车不允许进入小区,现在是地面上有停车位,何解?
物管费1.36元的定价可否公示一下,订价是否过高?
以上问题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协调。
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实属无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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