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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路南段(州工商小区东侧)的行道树是两排茁壮成长的缅桂树,每年五、六月份进入盛花期,纯洁似雪的花朵和芬芳浓郁的香味,本是全体市民共同享有的财富,可是年年这个时数,每天总有无数德行欠的人来肆意采摘。他们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或独自或组团,或徒手或用器,或踮脚仰脖或矗立车顶。直摘得心旷神怡、眉飞色舞,什么社会公德、礼义廉耻,什么市民公约、城管条例,统统不以为然。这些人,面对他人的劝阻,要么嘻皮笑脸,要么充耳不闻,更有甚者还厉声回怼。在此,建议执法单位派人来此地盯守并严厉处罚,非此,无以止劣行!非此,无以伸正义!非此,无以倡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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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网络问政 | 发表于 2022-6-14 14:09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已派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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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网络问政 | 发表于 2022-6-14 14:12
<p>网友你好!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所属中队高度重视,于2022年6月14日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查看,未发现市民采摘、折枝现象。若以后的日常巡查中有采摘、踩踏、破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现象,先以劝导、教育为主。如有多次不听说服教育、多次违规、恶意违法者,将按《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违反第三十条,第(七)款,根据第四十八条&nbsp;&nbsp;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市政公共绿地范围内擅自砍伐、挖掘、损毁树木、挖坑、取土、堆放物料、损坏绿地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绿化景观、摆摊设点、侵占绿地或者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倾倒垃圾污水、攀登园林建筑、雕塑,损坏园林设施、草坪、绿篱、花坛、攀折花木、采摘果实的,由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我中队将加大该路段日常巡查频次,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感谢您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工作、生活愉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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