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云南省定价目录》文件中并未将游泳馆收费价格列入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范围。应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结合您反映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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