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蒙自市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随迁子女入学保障顺序依次为:
第一类:监护人提供蒙自市城区有效房产证明;
第二类:监护人持半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蒙自市居住证》(2022年2月28日及以前取得)。
同一类在学位有限的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或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入学对象。
明年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可以关注“蒙自教体”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详情可电话联系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咨询,联系电话3856906、3856907。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