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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置换不合理

超标电动车4月不能上路,看到公众号发的,置换价格按照电池来计算,觉得不太合理,我们之前没有关注过,不知道23年就不能上路,21年下半年才购入的电动车,旧车抵了800,花了2260元。就平时上下班骑骑,较新。但现在置换价格才800元,感觉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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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mrez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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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2-28 16:31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将做进一步回复,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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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公安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2-28 16:37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已安排交警大队开展相关工作,处理情况会尽快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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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3-2 15:34

    网友您好,自超标电动自行车报废置换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协会走访,并对部分销售门店进行现场核查。据了解,目前,蒙自市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置换活动是由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协会指导,电动车经营者自发进行的促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九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在《云南省定价目录》中未将电动自行车报废置换价格列入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协会表示,已将关于蒙自市超标电动自行车报废置换价格报市交警大队备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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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公安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3-16 10:48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做以下答复:
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根据云市监发【2019】8号、红公交【2019】3号、《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文件要求,所有不符合该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云G开头的白底红字号牌、蒙自防盗备案号绿底白字牌)不得在蒙自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已办理登记或者安装防盗备案号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使用过渡期为4年,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
针对网友提到超标电动自行车置换超活动,该活动是由红河州电动车协会牵头开展的活动,属于企业行为。对于网友提出置换价格按照电池来计算不太合理的建议,交警大队已第一时间将网友的建议反馈给红河州电动车协会负责人。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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