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各位领导根据 :2005年8月8日,蒙自县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红府规登准[2005]05号《蒙自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管理的通告》。通告中第二条规定排量在200CC以上(含200CC)的二轮摩托车不得驶入蒙自市城区限制通行的道路。限制通行的道路为:人民路(海关路至原个旧汽车站<现人民东路、人民中路、人民西路>);南湖环路(南湖南路、南湖西路、南湖北路、原南湖东路<现海关路>);天马路(南湖红绿灯至老鸡河线);凤凰路(红河大道至昭忠路);明珠路(红河大道至天马路);文萃路(红河大道至昭忠路);银河路(红河大道至昭忠路),严禁受限制的车辆在设置禁止通行交通标志的路段内通行。是不是只要不驶入上叙路段就可以通行了?但为什么在学海路会有禁止驶入标志?过了这么多年,是否可以把排量限制在500CC以上?</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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