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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是否挂牌上路,现在还有很多白底红字的老年代步车在路上行驶,目前有关部门是怎么管理?是否以后还可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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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公安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5-6 10:0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已安排交警大队开展相关工作,处理情况会尽快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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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公安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5-17 11:13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做以下答复:
为进一步推进三四轮车整治,2021年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制定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方案和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源头监督,遏制“新增量”
加强对辖区内低速电动车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许可资质和相关产品标准依法依规销售相应产品;严禁违法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
(二)保险备案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
一是低速电动车实行牌证管理,国标低速电动车办理正式牌照(电动三轮车办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牌照,电动四轮车办理电动汽车牌照);非国标低速电动车参照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模式实行备案管理(安装悬挂识别车牌,并购买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二是设置二年过渡期,过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备案号自动失效。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备案登记的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三)整治交通秩序,文明规范过渡
一是加大通行秩序管理。交警部门在路面查缉中,对低速电动车存在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饮酒驾驶、违法载人以及造成交通事故并负有事故责任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二是规范停车秩序。对已防盗备案的低速电动车一律停放至机动车停车泊位,乱停乱放的低速电动车按照《蒙自城市管理条例》依法处理。三是严查严管非法营运。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使用低速电动车违规从事非法营运的进行处罚,同时将违法车辆移交交警部门收缴并报废。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并且用于道路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按照法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均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低速电动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2024年1月1日起,低速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禁止在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反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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