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文瀾镇东村一居民,在7月5号我就已经反应过的问题,我家房屋后墙有一排私建厕所,有人使用,无人清理,垃圾堆放于我家墙角,导致粪水往我家里渗,家里天天臭气薰天,上次反应后村委会的领导说:等看看如何整改,要等整改方案出来。这我能理解,我只希望在整改方案没出之前用户能把垃圾清理干净,而不是把垃圾堆放我家墙角,现在雨季天,这种行为让我家渗水更严重,但半个多月时间,还是无人清理,厕所确一直在使用,这是什么原因?村委会工作人员就只存在一个告知义务吗?还是这家居民的强大原因,我真不理解,自己使用产生的垃圾严重影响别人家的生活,就真的没办法吗?最后两张是我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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