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所镇回复 为提升人居环境,新安所镇大力整治占道经营,但多年来由于新安所镇人民的生活习惯等原因,每周六已形成了新安所镇的乡村赶集日,鉴于新安所镇“赶集日”商贩较多,容纳不下,新安所镇对“赶集日”占道摆摊的商贩并未进行取缔,而是按功能划分区域规范临时商贩入区经营,督促商贩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规范经营。 为保持街道环境整洁、卫生,新安所镇每年都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人力,因此,新安所镇以“谁污染、谁治理,谁获利、谁承担”的原则,向“赶集日”占道摆摊的商贩收取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费用。收费标准为三档,一档是人员最为密集的农贸市场——广场队长酒家路段,10元/米;二档是人员较为密集的队长酒家——庄区寨路口路段,8元/米;三档是人员密集的庄区寨路口——文承街与回归路交叉口路段,6元/米。并规定收费人员至少在两人及两人以上,根据收费金额开票据。经过“赶集日”整治,相对整治前规范了很多,整治效果相对明显。 除每周六的“赶集日”,道路两侧一律不允许乱摆摊设点进行占道经营,要求所有商品和农产品一律进入商铺和农贸市场进行交易,部分无法进入商铺和农贸市场交易的物品划定了特定区域进行摆卖,但是,商贩占道经营时有发生,城管巡查到时及时收取,巡查过后又再出来,形成“躲猫猫”式行为,部分商贩采取“打游击”的方式,给日常监管带来较大困难。安排城建中队人员进行巡查,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和取缔,乱摆摊设点的占道经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我镇集镇管理2019年1月以来整治占道经营811件,整治乱摆乱放478件。 我镇将会加大管理力度,结合“荣誉超市”提升商贩和住户素质,减少占道经营和乱停等不文明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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