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一、海边寨草药市场临时摊位基本情况 该市场有中药材经营户35家(其中中药材经营店23家,临时摊点12家)。销售猪肉7户,在临时摊位经营猪肉销售,经营者为:马全进、杨继汪、李艳波、黄国顺、李向飞、杨保文、王凤丽。 二、检查情况 (一)临时摊位经营猪肉检查情况 所经营的猪肉都盖有动物检验检疫条章,其中马全进、黄国顺、王凤丽3户所经营的猪肉来自大屯屠宰厂,其余杨继汪、李艳波、李向飞、杨保文4户经营的猪肉均来自蒙自屠宰厂。 (二)中药材经营户检查情况 1.4家中药材临时摊点悬挂有宣传疗效的宣传页30张。 2.2家中药材经营店销售有10个品种的中药材自制片剂,3。7家中药材经营店自行包装50个品种中药材。 经查未发现中药材有霉变现象。 三、处理情况 (一)临时摊位经营猪肉处理情况 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告之经营者,所销售的猪肉必须经过检验检,持动物检疫合格证才能上市销售,严禁销售来历不明的猪肉,严防严控非洲肉瘟的蔓延。 (二)中药材处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要求4家中药材经营户立即拆除宣传疗效的宣传页,9家中药材经营店将自制的中药材片剂及自行包装50个品种中药材下架。 2.通过对中药材外观检查,未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中药材。 3.我局将适时对部份中药材经营户进行约谈,进一步规范中药材经营行为。 4.现场发放《28种毒性中药材品种、42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宣传页》共计35份,向中药材经营户宣传不得出售28种毒性中药材、42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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