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路口现状 北京路与永善街路口属于丁字路口,机动车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抓拍设备只适宜安装在新建路段,不适宜安装在丁字路口。北京路属于城市主干道,按照道路设计规范,主干道上交叉口的间距一般在400——500米之间,北京路与永善街路口处于红河大道路口与护国路口之间,每个路口间距只有200米——300米左右,故不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06)的设计规范要求,不适宜在路口开口并设置交通信号灯。 根据2012年11月8日蒙自市召开的第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要求,“同意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分离;将规划区内(含红河大道)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由住建局征求交警部门意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和建设,完工后移交至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使用管理和维护”的会议精神。新建交通信号灯均由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 二、在路口建天桥 针对提出的在路口新增天桥的项目,需由政府部门同意并出资,不属于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职权范围。 今后工作中,交警大队将加大对该路段巡逻,严厉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 感谢市民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