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路段的交通信号灯配时管理工作于2020年7月份由红河州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移交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调控、管理。根据网友在信件中提到的情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派相关人员到现场查看,经查看,天马路与振兴路口南向北车流量确实非常少,该路口19:00-7:30,8:30-17:00最小配时东西方向直行绿灯为43秒加3秒黄灯、左转绿灯为25秒加3秒黄灯,北向南方向绿灯为17秒加3秒黄灯,南向北方向绿灯为15秒加3秒黄灯。经工作人员实地勘察,30秒可以完全通过天马路,18秒可以完全通过振兴路。
2.该路口天马路段已由有轨电车公司设置了等候站台,蒙自城区内为了鼓励市民二次过街都设置了相应的行人二次过街提示牌,但该路段归属权不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所以大队工作人员无法在站台上安装提示牌,提醒市民在中途无法完全一次性通过路口时,请在站台上等候交通信号灯二次通行。
感谢市民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