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我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得知了店铺具体位置。我局执法人员会同环保部门人员于2021年4月21日10时许到该店铺进行现场调查。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禁止下列污染城市空气的行为: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之规定,执法人员通知该商铺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器,同时向商铺负责人宣传《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噪音、油烟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店铺负责人积极配合,表示会在执法人员规定的期限内安装油烟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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