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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入学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一位小孩即将上小学的家长,根据凤凰小学招生范围:银河路以西,北京路以东,红河大道以南片区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那么户籍在这个片区的农村适龄儿童呢?按招生范围,我们这个片区大部分农村户籍都是有房产(自建房),但办理不到房产证,而被划分在第五类,我们农村孩子的上学到底何去何从?这个问题困扰我们这一片区农村户籍的大部分适龄儿童家长,入学就近原则,但我们的孩子就因为没有房产证,很可能不能就近入学,有家长到教育局询问,得到回复是关于房产问题让我们找土地管理局,那么我们到底该找谁呢?教育局和土地局的领导能否为我们解答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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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1-6-7 15:52
网友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农村户籍的自建房因办理不到房产证,适龄儿童上不了学的问题”的信件已收悉,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2016年起,我市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登记机构为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规定,申请登记不动产的土地性质、权属来源等不同,提交材料也不同。
农村宅基地需提交材料如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册原件核对)、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有权批转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划分的提供3级证明文件)、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完税证明原件、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报告》,含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建议网友按照上述要求备齐登记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登记申请,符合登记受理条件的,将按程序登记并颁证。若有疑问,可致电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也可以到现场咨询。收件咨询地址:蒙自市行政服务中心迎晖路市政务服务局一楼14-16号窗口,联系电话:0873-37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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