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自市西湖1901项目违法宣传欺骗 消费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宜
2018年10月左右,我购入蒙自市西湖1901项目的商品房,当时销售顾问宣传和引诱客户购买的内容如下:
一.交房时间欺骗,西湖1901一期,认购时公司向业主宣传业主2020年底能交房,许多业主为此决定购房并缴纳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却将合同交房时间定为2021年6月30日,解释理由为防止不可抗力因素,故将合同时间往后延,但原定交房时间不变,依然为2020年年底。现至21年6月中旬,齐星房地产公司未能完工验收,不能如期交房,并以疫情不可抗拒因素为由通知业主延期交房。齐星公司自销售初至今,忽悠业主,前后说辞自相矛盾,损害业主实际利益
二.学区房配套欺骗,销售顾问当时宣传的卖点是西湖1901属于惠民二小的学期房,北部小学建好以后归入北部小学。现阶段,西湖1901的学期房属于载道小学,北部小学更名为南开学校,且属于私立学校。
三.西湖1901楼栋间距,湖面积180亩的大湖与宣传的楼盘形象宣传不符,微信业主群群体怀疑严重缩水,要求核查。
现如今,西湖1901营销部门以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为理由, 延期交房,影响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内容为西湖1901业主的购买西湖1901商品房时,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购买的内容,微信群的大部分业主均可证明存在以上不实宣传的情况。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为民做主,人民群众是善良的,人民群众是宽容的,但是人民群众是不可欺的,这是社会主义,在共产党的领导执政下,期望美好生活的中国,而不是资本家的世界,希望各领导为人民做主,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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