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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不按时交房

西湖水岸一期购房合同上写的6月底交房,临近交房了才出个通知因为疫情停工交不了房,要延期2-3个月,既然是疫情停工为什么当时不通知呢?到现在交不了房了才出个通知来逃避违约金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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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ifhg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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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1-6-16 17:31
sqifhgai网民朋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到,正在办理中。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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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1-6-26 12:59
sqifhgai网民朋友:
       你好!市住建局收到你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的关于“西湖水岸一期不按时交房”的信访事宜,及时转由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小区基本情况
        由蒙自市齐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地产)开发建设的西湖水岸一期位于蒙自市北京路与龙井路交叉口西南侧,总建筑面积434819.7㎡,共建设房屋27幢,于2019年3月1日开工建设,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计划于2021年9月3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二、调查核实情况
        齐星地产表示因2020年疫情影响,人员复工困难,建筑材料、设备运输受限,导致工程进度缓慢。现项目临近完工收尾阶段,齐星地产已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计划于2021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
经查阅齐星地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告知齐星地产,严格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执行,加快施工进度,早日将竣工验收后的房屋交付购房人。同时,信访人可根据《商品房购销合同》第九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与齐星地产协商,在协商不成时,根据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方式”依法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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