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南湖2期违规搭建”的信件已收悉,经调查,现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南湖花园二期镜湖湾位于蒙自市鹿苑路与蓝天路交叉口,经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该小区35栋2单元5跃6(501室)业主擅自在房屋前后露台加建房屋。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章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9月1日,我局工作人员对南湖花园二期35栋2单元501室业主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蒙自然资责改字〔2021〕221号),其内容为:1、立即停止施工行为;2、限期15日内自行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2021年9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发现该户并未整改,仍在继续施工,当时已告知施工人员停工;2021年9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该户仍在施工。
我局将对该业主擅自加建房屋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